日期:2019-05-26 点击数:
我们知道:废旧电瓶是不能乱丢弃或私自拆除的,需经专业的回收部门处理,否则会对环境产生极大的污染。西安废品回收的小编了解到,在山西朔州,因私自拆解废旧电瓶导致农田被污染,16人被抓。
5月22日,朔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朔城区人民检察院通报本年度首例污染环境典型案例。王建民等16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朔城区检察院全部批准逮捕。
1月18日15时许,太原市小店区经营废品回收站的曹国强驾驶一辆非法运输废电瓶的跃进轻型卡车,在二广高速大盂段被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民警当场查获,车上载有废电瓶300余个。经过线索摸排,1月19日,民警在朔城区西环路下团堡村西生态路北侧废旧电瓶拆解厂,当场抓获查金法等11名犯罪嫌疑人。
经侦查发现:2018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王建民租用朔城区下团堡村西生态路北侧解文冬违法占地建起的仓库作为废旧电瓶拆解场地,用于回收、拆解废旧电瓶。
从2018年12月份开始,王建民雇十多名工人从事处置废旧电瓶、冶炼铅锭用于销售的犯罪活动。其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废旧电瓶约600吨。犯罪嫌疑人刘分喜等明知王建民非法处置废旧电瓶,仍然向王建民销售废旧电瓶。
据通报,犯罪嫌疑人王建民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雇用大量工人非法处置废旧电瓶,并将废水私拉暗管排放在周边农田里,大量铅渣、铅灰、废铅蓄电池堆放于院内,废气非法排放于大气中,严重损坏了西山生态路周边的生态环境。曹国强、王建民等16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朔城区检察院已经分别于2月28日、3月26日将上述人员全部批准逮捕。